《民族文学》是我国唯一的全国性少数民族文学月刊,由中国作家协会主管、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公司主办的唯一国家级少数民族文学刊物。1981年创刊(汉文版)。2009年,创办蒙古文、藏文和维吾尔文版。2012年,创办哈萨克文版和朝鲜文版。
《民族文学》自创刊以来发表了大量的少数民族作者创作的各门类优秀作品。拥有汉、蒙、藏、维、哈、朝等6种文版,这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学期刊界是一道独特的亮丽风景。
主要栏目
卷首语、小说、翻译作品、散文、诗歌、评论、作家风采等。
民族文学文库
中文名:《民族文学》类别:文学类语种:中文主办单位:中国作家出版集团主编:叶梅(土家族)创刊时间:1981年1月出版周期:一月一刊国内刊号:CN 11-1463/I国际刊号:ISSN 0257-2850邮发代号:2-206其他:《民族文学》以发表中国的少数民族作家作品为主的文学月刊。
《民族文学文库》是由中国惟一的全国性少数民族文学月刊《民族文学》图书编辑室编辑,国家一级出版社作家出版社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类文库。《民族文学文库》是中国少数民族作家的园地,同时也是国内外读者、学者是了解和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与发展的窗口。《民族文学文库》于1998年正式出版,每年出版一套,在社会上有...
查看详情
刊物影响
《民族文学》是少数民族作家的创作园地、扶植培养少数民族文学新人的摇篮,是广大文学爱好者的良师益友,也是国内外读者、学者了解和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趋势与发展轨迹的最佳窗口,对繁荣发展中华多民族文学、促进中华民族大家庭和谐团结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,必将对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产生巨大的文化辐射效应,也势必在树立国家文化形象、体现民族宗教政策、促进对外文化交流等诸多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
民族文学杂志社征稿要求
一、《民族文学》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,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。凡采用他人学说,必须加注说明。
二、《民族文学》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,精粹的短篇,尤为欢迎。
三、《民族文学》请作者将稿件(用WORD格式)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。
四、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,恕不退稿。
五、为规范排版,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:
1.论文要求有题名、摘要、关键词、作者姓名、作者工作单位(名称,省市邮编)等内容一份。
2.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:
基金项目:项目名称(编号)
作者简介:姓名(出生年-),性别,民族(汉族可省略),籍贯,职称,学位,研究方向。
3.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,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,一般用两级。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。表格应采用三线表,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。
4.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、最主要的、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。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。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-87的规定,采用顺序编码制。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大翔凤胡同3号
邮政编码:100009